龙应台在《目送》的最后几页是这样写的“他的嘴不能言语,他的眼睛不能传神,他的手不能动弹,他的心跳越来越微弱,他已经失去了所有能够和你们感应的密码,但是你天打雷劈地肯定:他心中不舍,他心中留恋,他想触摸,想拥抱,想流泪,想爱…… 你告诉自己:注视他,注视他,注视他的离开,因为你要记住他此生此世最后的容貌。”

《我希望他能回来时,不是他离开的样子》

文/潘西西

 

《素时纪》【深深深蓝】投稿栏目样文参考;
此文发表于《素时纪》杂志,谢绝他用。

真正离开一个地方,就是不再回来。一个人离开你的生命里,就是往后无论还有多少年,都不会再相见,你会不断地回想他的容貌,他的声音,他曾说过的话,你会害怕,害怕有一天你就突然想不起来了。害怕想不起来他最后一次和你说话说了什么,这比起他的离开更加惋惜,就这样一点点地消失在你的生命里了。

“清明时节雨纷纷 路上行人欲断魂”是我还没上小学时就能倒背如流的诗,小时候我爷爷喜欢穿着因洗的次数太多都变透了的白色工字背心,嘴里刁着跟红双喜一遍一遍地教我古诗词谚语。其实一直以为他是个只懂烟酒茶和武侠电视剧的老头子,直到我上学读书懂几个文学常识才知道,红楼梦,爷爷懂得比我都多,巴金老舍沈从文,他张嘴谈得比我都深。

他们都说我爷爷是个倔强又嚣张的老头子。我记住的不多,但我是记住了他标配的白背心和两条上扬又浓又粗的大眉毛。翻开小时候的照片,他举着酒杯里的白兰地,嘴叼着跟烟笑眯眯看着襁褓的我,眉毛是浓浓的黑,看着可凶,张嘴的酒味,我哭都不敢哭。但我从没有留意过眉毛怎么一年一年地就变白了,我甚至不曾察觉究竟是哪一年变白的。

有他的合照里,他多半是一手酒杯一手烤烟。别人劝他这些对身体不好的时候,他都会得意洋洋地说:“我才不戒烟!抽了好几十年,是一定不会戒的,早上还能跑步呢。”他身体确实很硬朗,家里有个成年人那么大的花瓶,两百多斤重,每年春节都用来插桃花。那是在我出生那年他和别人打赌赢回来的,他在花瓶店里坚持不请工人搬上楼,店主挑衅地说:“要是你一个人能把花瓶抬上九楼,这钱我就不收了!” 没想到他一鼓作气,谁劝也不听,居然真搬上九楼。 六年前,最后一次他和我提起这个故事的时候,他神气洋洋的眉毛已经掉光了。

十岁以前,我总是很抗拒他在我面前张嘴,一口烟渍的大黑牙,张嘴就是尼古丁和白兰地混在一起的味道,臭得受不了。我十岁之后,没想到他还是戒烟了,医生切走了他四分一的肺。

2007年,那是我第一次和他一同呆在病房,但病的不是我,我给他送了饭,鸡蛋番茄和蒜蓉蒸排骨,和我小时候有次通宵吊点滴他给我送的饭盒是同一道菜,我也不懂为什么我会一直记得。他气色比病房里的所有病人都要好,虽然切了四分一的肺,但还是振振有词和我们吹牛:“医生说我身体比别人硬多了,化疗不辛苦,吐都没吐。”大家都夸他老头子啊真坚强。

十年前的我,哪懂得癌症到底是如何可怕,哪懂得化疗会吃不下饭头发掉光,哪懂得他白背心下的皮肤全都开过刀又缝合过。夏天太热,他脱掉背心,胸口是横横竖竖用紫色马克笔画的线,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,这是过两天医生要跟着开刀的路线。声音里没有一点惧怕,也没有退缩,反倒像在告诉大家他的无所畏惧。

因为家里关系复杂,我总是很不方便出现在他家甚至病房。我很久才能看望他一次,每次一看他都要思考到底要怎么问候他的身体状况,要说些什么关心的话才最得当。单凭一句“好点了吗” 好像太平淡也不够上心。可他每一次的回答都比我更平淡,就像他只是得了一场感冒,来病房就是歇一会,就只要一会儿就好了。我每一次都会说,“要快点好起来,好一起来就带你到别的城市看看走走。”他还嚣张地说:“哪用你带,我懂着呢。”

后来换了一个医院又一个医院“休息”,休息了6年了,他还是走到了一个没有我们的城市,一个人,谁也没带。

他是知道他要走的,在我每一句“要赶紧好起来”之后。肺癌的痊愈基本是不可能的,6年的坚持,6年的忍耐,是为了多看一眼,多等一天。在他走之前,我已经很难找出他以前的神气和得意洋洋了,身体一点水分都没有了,瘦得只有一层皮包着骨头,胳膊腿收缩得像是个孩子,脸颊完全凹进去了,显得眼睛占了整张脸,很大却空洞。

全身管子,已经不能说话了,但是见到我,却执意要用纸笔写给我一张纸条,其实他已经连笔都握不住了,但我还是能大概认出几个字“明天一起晚餐”。我帮他扶着笔看着他一笔一划扭扭歪歪地写,十几年前他握着我的手,在纸上反反复复教我唐诗宋词的情景恍如昨日。

可惜的是他已经没有多少个明日。

龙应台在《目送》的最后几页是这样写的“他的嘴不能言语,他的眼睛不能传神,他的手不能动弹,他的心跳越来越微弱,他已经失去了所有能够和你们感应的密码,但是你天打雷劈地肯定:他心中不舍,他心中留恋,他想触摸,想拥抱,想流泪,想爱…… 你告诉自己:注视他,注视他,注视他的离开,因为你要记住他此生此世最后的容貌。”

读到这里的时候,正好是清明节的前后,我今年并不能拜祭他,我甚至不被告知他的灵位。我很不愿意记住他最后的容貌,没有了他嚣张的眉毛,没有他得意洋洋的须根。前天梦里突然醒来了,每次一鼻酸,梦就会醒,他又消失了。一直回想,他在梦里抱紧我,一口黑牙还在,嚣张上扬的眉毛还在。虽然他最后的容貌实在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,但我现在已经忘记他最后穿的衣服了,只是一只记得他喜欢白色的工字背心,军色的短裤,爱抽罐装的双喜,晚饭一定要有国产白兰地,记得他说他才会不戒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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