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rt 12

刘明远后来有对程曦说,不做他的女朋友也可以,但是不能不和他约会,程曦想要拒绝他,但是他说,如果你说“不”的话,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。“刘明远!”她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来,“我答应你。”

她摆脱不了他,也不能同隋念讲,她害怕因此而失去他,于是她可以求助的人便只有林清朗这一个了,而那天没有见到隋念的刘明远显然也把林清朗当做了他的对手。

林清朗于是去见了刘明远,他问他,怎样才会放弃程曦,不再纠缠下去,刘明远睥着眼打量他,他的脸上仍挂着淡淡的笑意,并不因为刘明远面部表情的变化而感觉大气压降低。于是刘明远笑了笑,“那要看你的诚心了,星期六海安广场,不见不散。”然后他便丢下林清朗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
这件事不知怎么就沸沸扬扬地传开了。由于刘明远并没有说出具体的时间,所以那天上午七点开始就有人蹲在台阶上等着看这场“世纪之战”了。因为林清朗在“桃溪”里将鹦鹉收拾了以后,所有的大小混混对这个名字也算有了个印象。但其实大家关注的主要还是刘明远。这么长时间,敢和他叫板的人实在不多。大家都说林清朗打算打败刘明远做小城第一号少年犯,还说林清朗为了和刘明远的这一战,从十岁开始就专攻散打和跆拳道。总之越传越邪乎,正经原因倒是被人给忽略了。

隋念知道这个消息之后,显得忧心忡忡,他挠着脑袋琢磨着,林清朗这脑袋不是被门板夹了吗。闲的没事儿跑出去打什么世纪之战啊。我知道这场架是非打不可的,无论做什么,他都很有自己的主意,所以我也没什么可说,只是在前一天放学之后,拖着书包跑到他们班教室门口,战战兢兢地看着他神色如常地从里面走出来。

“陆彬彬,”他歪着脑袋看我,“你的腿又不舒服了吗?”他之所以会这样问,是因为在我彻底好了之后,还常常谎称自己的腿不舒服,请求他送我回家。

但这次我并不打算骗他,而是轻轻摇了摇头,然后低下头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
“怎么了?”他晃晃我的肩膀,低声问。

“林清朗,你会记得我的吧。”

“嗯?”他有点儿糊涂了,“你在乱讲什么,好像生离死别一样。”

我聚积已久的恐惧忽然间爆发出来,然后我就站在拥挤着人流的回廊里“哇”的一声哭了出来,“我怕你死掉啊。他捅死过人的。傻瓜!你才是那个大傻瓜!”

一双手臂忽然将我揽进怀里,“不会的,傻瓜。”

 

Part 13

那天到了下午五点,海安广场上看热闹的人没有五百也有三百了,本来就不大的空间被挤了个水泄不通,甚至有小贩看准了商机在人流中穿梭着兜售矿泉水,瓜子,爆米花,那阵势,就好像等着看一场露天电影。

林清朗一早就去了广场一侧的咖啡馆,那里有大大的落地窗子,可以看到外面的实况转播,等到人群渐密的时候,他便走出去,坐在广场中央的台阶上。直到五点过十分,这位万众期待的刘明远才姗姗来迟,那天不算很热,他穿了件黑色的背心,军绿色短裤,脚下踩的是黑皮马丁靴。站在两侧的人纷纷让路给他,他就那么低着头,晃着肩走到了广场中间。

但是他们还没有打起来,外面就响起了警车的声音,人群于是一哄而散,于是这两个人一起去“桃溪”吃了顿晚饭,于是这场架根本就没打起来,后来的混混们提起这件事都会悲愤异常,尤其是当年赶了个大清早过去占据了极佳观赏位置的人。

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,刘明远本来就没打算和林清朗打这一场架,晓得他刘明远名声还敢上门谈判,并且准时赴战的人就足以见其勇气了。他是很喜欢程曦,也自然希望她幸福,他只是想看看她身边的那个人值不值得他放弃。除此之外,自己还多了个值得深交的朋友,何乐而不为?至于那辆及时出现的警车,完全是廖杰大哥的功劳。他更不愿意两人打起来,谁知道他的好兄弟林清朗会不会吃亏呢。所以他搞了个警车的发生装置,在关键时候让它唱了会儿歌。

后来的后来我还知道,林清朗原本就没有喜欢过程曦,他只是在挑战游戏中抽到个高难度的题目,于是他去告白了,当程曦问他为什么要来告白的时候,他非常诚实地告诉她这只是一个赌注。于是程曦笑了,眨眨眼睛看着他说,“不然,我们来做个交易,从现在开始,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,但必须绰号,谦谦公子。这样你就赢了赌了。而我也可以见到我想见到的那个人。”林清朗心领神会,然后便是隋念轰轰烈烈的出场了。

后来的后来我又知道了,林清朗其实是喜欢陆彬彬的,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,可能是在她打着石膏拿拐杖抡隋念的时候,她脸上又羞又气的样子;可能是她坐在台阶上吃着饼干说自己不是傻瓜是冬瓜的时候,她脸上挂着小无奈的样子;又可能是因为她站在回廊里哭着说怕他死掉的时候,她脸上白痴又可爱的表情。

反正他是下定了决心的,会拖着这个小妞的手一直走下去的,虽然她笨笨傻傻的。

但是每个真心去爱的人不都是会得到命运最温柔的馈赠吗?

一定是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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